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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小姐,你知道这里以前什么样吗——啊,那时候你可能还没有出世。这里是一片荒地,附近几个渔村在这里做海鲜交易,空气中都是腥味。让我看看,爱马仕的专卖店在哪里。”
罗宋宋正要去看路牌,朱行素背着路易斯威登的包,径直走到古驰的门口,问道:“爱马仕专卖怎么走?”
真是叫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朱行素先买了两本记事本,四条围巾热身,然后便开始一个店一个店地逛下去。她逛街和别的女人不同,似乎对自己走过的路线十分清楚,绝对不会重复踏上原先的路线,拂过的衣架也绝对不会再沾。她买东西很快手,衣服裤子甚至不试,看中了直接拿最小号即可。一班Sales强作镇静,但眼睛直发绿光,她们虽然是见过大场面,但这样的客人也确实百年一见。她刷的是瑞士一家百年银行的无上限信用卡,正面用激光打出一枚持卡人的指纹。
有sales甚至破天荒地亲自拿一件深灰色的风衣推荐给她,被朱行素否决了:“颜色太暗了。”
她看一看罗宋宋,又笑一笑:“有别的颜色吗?鲜艳一些的。”
于是她又买下一件五位数的杏色风衣。
“罗小姐有男朋友吗?”
“有。”
“就是智晓亮刚才提到过的孟觉吧。”朱行素又背过身去,专心挑选衣服。
她还买了许多男士衣袜,包括一对情侣表。罗宋宋听见sales窃窃私语。
“看来是真的。听说她要和瑞士一位银行家结婚了。”
“那对表款式太年轻。”
“这你就孤陋寡闻了。听说那位银行家今年才三十二岁,有世袭子爵的头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