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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现在好了。”朗嘉誉道:“听说他侄子找了个不错的工作,很快就能把他接出去住了,也算是苦尽甘来。”
两人说着话往里走,不时有穿着破破烂烂,神情麻木又警惕的人在一旁站着或者坐着,用看猎物一样的目光看着白嘉月。
年轻漂亮有钱的大小姐,若是一个人走在这个地方,恐怕分分钟就会被围住。
但是有朗嘉誉在,他们不敢。
朗嘉誉特意敞着外套,卷着袖子。他里面穿着一件紧身背心,露出胳膊胸口结实的肌肉。
还有,他腰上插着枪,露出一截黑色的把柄。
要是在外面,朗嘉誉是不这么张扬的。
但在这里,这是一种威慑,告诉别人,我不好惹,别找事,不然我会揍人,还会杀人。
看着朗嘉誉在纵横交错的狭窄通道里熟练的转弯再转弯,白嘉月不由道:“小郎哥,你对这里很熟悉吗?”
“是,我就是在这里长大的。”朗嘉誉顿了一下,道:“八年前,是老板来这里办事,把快死的我捡回去的。”
白嘉月恍然。
难怪他对哥哥那么忠心耿耿,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朗嘉誉道:“那时候,我以为我会像无数棚户区的孩子一样,饿死在垃圾堆里,被野狗分食。没想到醒来后,在一个雪白干净的房间里。”
邢子默把朗嘉誉从地狱拽到天堂,哪怕这天堂依旧风云涌动,他也心甘情愿追随。
白嘉月兄妹分开这些年,对哥哥虽然还很熟悉亲昵,可是对他的生意和手下的人,并不了解。
她的原则很简单,邢子默信任的,就是她信任的,这就行了。
两人说着话,终于到了一处门口停下。
这屋子虽然也简陋,但是比起之前走过的许多窝棚,那是天上地下。二层小楼,能看的出主人曾经多次加固,并且收拾的很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