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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顿饭是李海做东,因为都姓李,俩人就认了本家,李海小三岁,称呼李良成大哥,因为被人偷了枪,李海自觉有错,甭管找回来没找回来,这顿饭都得请,好在家里不差钱,李海就把请客的饭店选在了警察局对面的水上人家。
李海还知道,李良成喜欢这水上人家的红烧河豚,别人家做的他不敢吃,怕死。
事情办得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态度,态度摆正了事情就好办了。
虽说挨了上司批评,可李良成并没有当回事,局长姐夫骂归骂,还能真的咋地他?抓地下党谁不尽心,那可是能换来高官厚禄,能换来实打实的好处,抓不住地下党,不能说明他们无能,只能说明地下党更狡猾,不然地下党怎么像春天里的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国家下那么大的力气都清剿不尽,他李良成抓不住地下党再正常不过了,抓不住继续抓呗,只要还在太仓。当然,这是李良成的自我安慰,他心里的挫败感不能为外人道也而已。
没抓住老姚,并不是没有收获,那老马的媳妇不是因为给老姚通风报信被抓了么,老马为了赎出老婆,不也是东拼西凑了二十块大洋保人么,此刻,这二十块大洋有十块落入了李良成的腰包,那十块上交了给了姐夫局长。
只要地下党抓不完,抓不净,他李良成就有发财的机会,日子不可长算,积小成多,也是一笔可观数字。
李良成不知道,在他迈进这饭店后,饭店来了一个紫脸堂的陌生汉子。
陌生汉子正是小安装扮的,当然是为了不被警察认出来,同时便于出城。
小安要了俩菜一壶黄酒,喝不喝的得把样子做出来,否则干等着不是办法,容易被人看出来,要知道这来来往往的警察可不少,一个人到这水上人家饭店吃面,显然不合时宜。
菜上来,酒上来,小安慢悠悠地呷了一口温过的黄酒,并不难喝。
其实,小时候小安没少喝酒,当年的苗南拳他们哪个不喝,而且酒量不是一般的大,他们为了逗弄胖嘟嘟的小安,总会用筷子蘸了酒喂小安,小安非但不哭,还笑得咯咯的,显然并不排斥这辣酒。由此,他们几个得出结论,这小子以后酒量小不了。
李家人的酒量足够大,但是无一嗜酒,全都是因为进士爷的良好家教,一禁赌,二禁毒,至于酒,倒是没禁止,但是李家人也都自觉不自觉地维护这名声,用进士爷的话说,一个男人要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爱好,必定成不了大事,这也是他收藏那么多的古玩瓷器字画并不沉湎其中的原因,为了儿子的革命事业,给,随便拿.......
这饭店独饮的人并不少,一个大堂里就好几个,所以小安的独饮并不显得突兀。喝酒么,许多男人的嗜好,尤其是微醺的感觉,简直比吸大烟都舒服,最重要的是无害,也消费的起,一碟花生米,一碟盐蚕豆,甚至没有下酒菜,都可以喝,主打一个开心。
小安慢悠悠地候着,他在寻找机会下手,毕竟这大白天的,下手要稳妥,要隐蔽,尽量不惊动别人,除非万不得已,毕竟这饭店对面就是警察局。
李良成三人要了四个菜一瓶酒,一边吃一边闲聊,无非就是些家长里短风花雪月,喝酒么,哪有那么多的正事可聊。当然,也聊到了逃走的老姚,和李海丢的枪。
那边小安算计着李良成,这边李海也在斟酌着,也许为了撇清自己,李海皱着眉头说道:“老大,我总觉得我那枪丢得不一般。”
李良成也有那想法,可是,苦于没有证据,短短的半天时间里发生了两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要说没有猫腻,打死他也不信,问题是一团迷雾,云山雾罩的,他也搞不懂。
“会不会这都是共产党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