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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吐出凤火,被锦鲤张嘴吞下,咕咚一声,火团进了它的肚子。它摆一摆尾,睁着圆溜溜的冒着傻气的眼睛看着凤凰,张嘴打出一个饱嗝。
“看呀,他亮了!”太白太黑一左一右坐在陆知非的肩上,惊奇地看着天。
天空中升起了一个锦鲤太阳,红彤彤的,亮堂堂的。
它会摆尾,它还会吐泡泡。最神奇的是,那根风筝线竟然还在。
太白伸手把线抓在手里,似乎自己也不敢相信他竟然抓住了一颗太阳,轻轻往下拉了拉。天上的锦鲤便低头看他,啵,吐出一个泡泡。
太黑急了,伸出小手也想去抓。陆知非就把他们都抱在怀里,一人抓一段线。
而天上有了太阳,凤凰便不再需要发光发热,他收拢羽翼化作流光落回地面,站定之时俨然已经是个俊美青年的模样。
这大概是除了小乔之外,陆知非见到过的最漂亮的一个人。头发很长,却并不似他本身的羽毛那样光彩耀眼,而是纯正的黑色。瞳孔也是黑的,身上穿着很简单的白色棉T,除了过分完美的五官,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很低调。
然而就在他上前一步低头向商四问好,当阳光洒在他缎面一般的长发上时,陆知非却恍惚间看到有淡淡的金光流转。那最纯粹最低调的黑色中,藏着最奢华最亮眼的光芒。
尤其是当他抬起头来时,阳光在他长而浓密的睫毛上掠过,那一瞬间,陆知非好像看到他的睫毛变成了凤羽,白色的、染着金光的,羽毛中间还有细小的花纹。
然而这一切都是瞬间的印象,犹如惊鸿一瞥,刹那间就消失无踪,快得让陆知非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四爷,好久不见。”九歌笑得爽朗,语气里带着敬重。
“是好久不见,如果不是我主动叫你回来,你是不是打算过个一百年再回来看我?”商四挑眉。
“哪能啊。”九歌讪笑,余光瞥见陆知非,赶紧岔开话题,“这就是四姑奶奶吧,第一次见面,我给您带了见面礼。”
还真有见面礼?
陆知非好奇地看过去,就见九歌从他的裤子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很像印第安酋长帽的东西,一圈羽毛非常亮眼。
九歌热情地把帽子塞到陆知非手里,“这是用我自己的羽毛做的,戴上就会给你带来好运!”
陆知非:“……多谢。”
随后九歌又拿出一支羽毛笔送给商四,“这是给四爷的。上次我路过爱丁堡,那儿的城堡里住着一位老工匠,我特地拜托他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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