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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却没有把报纸寄出去——听说,那些儿童都是封闭训练,夭折率极高,一百个人里只有一两个才能通过训练。
他是他们翻身的唯一筹码,可不能这么轻易送出去。
两个人窸窸窣窣商量许久,决定倾家荡产,把他送到著名的公司学府去。
像是狂热的赌徒,倾尽全力,最后一搏。
谢黎发现,他再也没有看见过颜色。
起初,他可以清楚判断出“父母”的情绪,并用颜色加以具象化——这其实是一种艺术天赋,就像有的作家声称可以看到字母的颜色一样,然而长大后,他却再也看不见色彩了。
他的天赋被扼杀了。
是谁杀死的?
不好说。
这本身就是一个不允许艺术存活的世界。
他的父母赌赢了。
他成功入学,年仅十三岁,就成为了公司员工,同时也成为了同学口中的……“杂种”。
谢黎第一反应是谢启则那句话,“你可以叫我杂种,这也是我的名字”。
难道这是谢启则的回忆?
谢启则十三岁就当了公司员工?
怪不得他知道什么是高频交易——
不。
不对。
时间过去太久,谢黎对修又没什么感情,自然早已忘记傅野说的修的往事。
但就在刚刚,她冷不丁想了起来——“杂种”也是修的蔑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