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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她看他总是含羞带怯,满眼都是他,可惜他却更喜欢天真活泼的婉卿。
因为他很厌烦这个名叫陆真真的女孩,她在他面前总是表现出种种卑微的讨好与怯懦的哀求。
他们一起去国营饭店吃饭时,她堂妹“不小心”将热汤泼在她手上,当时她被烫得红肿起泡。
她疼得脸色发白,却还是起身向堂妹道歉,说自己挡了她的路。
四周窃窃私语,他朋友们看她的眼神都像在看一条摇尾乞怜的狗。
害得他很没面子,只是淡淡说了句“去医院看看”,便继续与朋友谈笑风生。
后来听说她并没有去医院,而是用冷水敷了一夜,第二日仍旧按时去上学。
那时他鄙视她真是能忍,忍到没有尊严,没有骨气,慢慢地他就喜欢上了婉卿。
他现在还记得,他跟她退婚时,她一双眼睛平静得像荒芜的戈壁滩,却连个屁都不敢放。
瞧瞧人家婉卿多么有骨气,多么会审时度势,见他们要下乡了,就立即悔婚另嫁。
而她却又傻傻地粘上来,虽然他恨陆婉卿无情,但他却忘不了她,比起陆婉卿,他更恨陆真真。
恨她为什么要跟他们一起下乡来,他心里只有陆婉卿,不管是爱还是恨,他都容不下别的女人。
所以这三年以来,哪怕她为他们一家付出再多,他都不会感激她。
村里人羞辱他,说他吃软饭,他回家就加倍羞辱她,有一说一,她是真的很能忍。
她也很爱自己,待他和家人都很好,他在外人面前与她扮演着恩爱未婚夫妻。
回到家却对她冷若冰霜,她不解,委屈,却不敢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