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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第3页)

既然要出门,就必须把自己和霍小哈打扮得光鲜亮丽帅气十足。霍某人现在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他家儿子的正脸要公诸于世了。

然而……

说好的光鲜亮丽帅气十足只是用来形容霍琛他自己的,有句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其实并不完全对,江湖上还有其他流行语说主要看气质。有些人几十块的衣服穿在身上就像穿名牌一样,而有一些人几百块的衣服穿在身上就像穿麻布袋一样,当然了,还是得看自己适合穿什么,像霍琛,天生就是一个衣架子。

至于霍小哈→_→。

一套小兔子的连体衣,屁股后面还有一个小小的毛绒绒的球做尾巴。还有连衣帽,帽子就是有两只兔耳朵。这件衣服是包子这个做妈妈的买的,因为她觉得自家小二哈穿起这衣服来简直萌到cry,特别是配上他水汪汪的大眼睛,啧,真想把他抱在怀里猛亲几次。

“走吧,儿子,带你出去逛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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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子俩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去了。

小二哈老兴奋了。

#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

#大王带窝去巡山。#

……

超市里人潮涌动,小二哈又不安分,他总是企图将自家老爹的口罩给摘下来,估计在他的眼里,这样子的粑粑实在是丑到他想哭。

#没脸,差评。#

霍琛又总是躲闪,这让霍小哈从中找到了乐趣,一次抓不到抓两次,两次抓不到抓三次,小样儿,还不信你能逃得过本兔子的佛山无影爪。

o(≧v≦)o

( ̄^ ̄)ゞ

抓不到,本宝宝要有小情绪了。

大眼睛的好处就是眼泪说来就来,将泪水集中到眼眶里大概只需要十几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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