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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妙如将那方手帕展开,见里侧洇着血迹,心里一颤,立刻将帕子攥进手中。
沉默片刻,她眼中隐约有了些泪意,道:“留下破绽也没什么了,看见他一直随身带着我送他的东西,我很欢喜。”
裴长淮道:“大梁的女子送给男儿手帕,乃有定情之意。辛小姐,本侯以为,尚书府千金的帕子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在一个刺客身上。”
“在小侯爷看来,像我这样出身的女子喜欢上一个籍籍无名的杀手,是不是很奇怪?”她手下搅拌着茶汤,这时微微一停手,抬头问道,“你知道他的名字吗?”
裴长淮摇摇头。
“他也是一个人,他有名字的。他叫王霄,霄云的霄,小侯爷,你该牢牢记住这个名字,因为他死在你的剑下。”辛妙如眼眶发红,“你以为你随手杀死的只是一个命如草芥的刺客,可他不是,他是尚书府的千金等了那么多年、那么多年都等不回来的心上人!”
面对辛妙如的控诉,裴长淮却很从容,道:“本侯会记住他的名字,但当时杀他,本侯问心无愧。”
“你觉得他该死,对不对?”辛妙如轻轻摇着头,“那是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是怎么活下来的。”
辛妙如抚着帕子上的柳叶,口吻很轻很轻。
“王霄的家在破锣山,他八岁那年,破锣山受蝗灾,闹了一阵大饥荒,他的父母活活饿死,只剩下他一个。他一路北上,沿街乞讨着活,到了冬日里连一双好鞋都穿不上,饿得撑不住了,倒在街边上,险些冻死在雪地里,是他后来遇见的那位恩公给了他一口热粥吃,教给他一身本领,让他能够活下去。”
“什么本领?杀人的本领么?”裴长淮轻眯了一下眼睛。
辛妙如笑笑,却不在意此事,“杀人的本领又如何?他曾对我说过,他跟我们这等出身大富大贵的人不一样,摆在他面前的只有这一条生路,他没有选择,为着一饭之恩,也从不后悔。
我认识王霄的时候,他正被仇家追杀,慌不择路的,竟逃到尚书府中,浑身血淋淋地从梁上掉下来,倒把我吓了一跳。我看他可怜,只照顾了他两日,又恐这人来路不明,给我们家招来灾祸,很快就将他送走了。可为着这两日的照拂,他竟一直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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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时候他会莫名其妙地消失一阵子,我知道,他是又去杀人了。或许我这样说话很自私,但那时我只盼着他早日杀了那人,平安回来。他在我身边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等他真走了,我才知道我是想见他的,世间有那么多的男子,可我只想见他……”
裴长淮无法认可辛妙如的私心,却是最懂得她这样的心意,他之于谢从隽,亦是如此。
辛妙如继续道:“我一直怕王霄哪天就回不来了,很早便送了手帕给他。我不想他做杀手,我愿意跟他私奔,到天涯海角,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到哪里都可以,可他就是不肯。他说,只要他活着,就有还不完的恩情,有杀不完的仇家,我一个尚书府的千金,跟着他只会受苦。我说我不怕吃苦,他说他怕……”
辛妙如轻轻一笑,笑中有苦涩,也有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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