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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官请了讼师丁二帮他打官司,丁二依照张阿官侄子的话写了讼词。刘女的魂魄附到丁二的身上说:“你用笔来玷污我,我先杀了你!”丁二即刻死去。此时,江涛震吼,岸土裂崩数十丈,人们都说这是因刘女含冤所致。其后,官府将张阿官和他的侄子乱棍子打死。
前世娘
祝允明《语怪前世娘》:宣府都指挥胡缙有的小妾死后,距胡家八十里外的一个百姓家生了个女儿,此女一出生便能说话。她对父母说:“我是胡指挥的二房,赶快叫我的家人来。
“女家把这话告诉了胡指挥,胡不信,就派两个仆人去探看虚实。女婴见了仆人就叫他们的名字,并说:“你们来有什么用,快回去请你们主人来。”仆人回去后,把所见所闻禀报了胡指挥,胡还是不相信,又派亡妾的随身婢女去看真假。两位婢女来到女婴家,女又叫她们的名字,说一些生前的事,催促她们一定请主人来。婢女回到胡家,又向胡指挥汇报了她们听到的话,胡指挥这才有点相信,决定亲自去看个究竟。女婴一见到胡指挥,就高兴地说:“您来了太好啦!”随后便说些她前世的事。胡指挥把女婴抱在怀里,女婴附在他耳旁说些悄悄话,胡指挥不觉泪如雨下,顿足悲伤,与她叙说。女婴又说家里曾有某某东西,埋在某地。于是,胡指挥便把女婴抱回了家。女婴来到胡家,见了胡指挥的儿子、儿媳,都能叫出名字,家人都来用好话慰解她。接着,胡指挥让人按照女婴说的地方挖地,还真得到了那些东西。因此,大家都称她为前世娘。女婴所说一陰一间之事,与世上所传的没有差别。她还说:“死的人要喝迷魂汤,我刚要喝,让一条狗给我绊了一下,迷魂汤洒到了地上,我也就没喝成,因此能记得前生后事。”女婴长大后,胡指挥想让她嫁人,她坚决不肯,表示要一生吃斋念佛,不嫁人。胡指挥见她决心已定,也就不再勉强。当她十六七岁时,胡指挥因事死去。不久,胡指挥的儿子们也相继离开了人世,家人都不在了,只剩一二个妇人,她们还难养活自己,哪能再管她呢,于是就硬把她嫁了出去。现在她已二十多岁了,仍安然无恙。
行吾所安
《如皋县志》:周氏女,是掘港人周念劬的女儿。十七岁时,与海门的张人经订了婚。还没等结婚,人经便死了。周女闻听噩耗,悲痛万分,誓不再嫁。父母对她说:“守节是会很苦的,我们担心你守不了一辈子,不要给人留下话柄。”周女说:“我的志向已定,怎么也改变不了!”父亲说:“你要果真能这样,当受我一拜。”女儿说:“岂有女儿受父拜的!”
于是,周女便来到张家,在人经的灵柩前剪断头发,痛哭着换上孝服。
周女到张家后,就像主妇一样,操持内外家事。安葬了人经后,周女刻了人经的牌位放在寝室,就像对着活人一样,朝夕与它相对。张家有个邻居叫张元良,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他见周女贫穷无靠,便送给她三十亩土地,并说:“你活着时就靠它来维持生计,你离世时就用它来作祭祀地。”秋收时,周女来到田园,梦见人经对她说:“我是你的丈夫,上帝见你苦守贞节很同情你,他说‘此地当有不测祸’,命令我前来告诉你赶快离开。”周女醒后叹息道:“如果没有灵的话,不该说这话;要是有灵,我就该听他的”。于是,周女就急忙搬回家了。当天晚上,强盗闯进了那个田园,焚劫殆尽,周女因梦幸免于难。
人经有个妹妹要出嫁,但没婢女。周女便把自己的婢女送给了她。公婆过意不去,对她说:“你苦守贞节如此,怎么能忍心再夺你的婢女呢?”周女说:“我做我所该做的事,怎么能吝惜一位婢女呢!”周女的所做所为大抵如此。
香烟绕颊
《槐西杂志》:某公纳一妾,小妾姿采秀艳,言谈举止也婉媚动人,善得人意。可是,当她独自坐在某处时,却目光凝视,若有所思。因她过门后就这样,大家也就习以为常,不觉得奇怪。
一天,小妾对某公说:“我今天有点不舒服,想单独呆一会。”随后,便关上门窗,留在卧室里。某公对小妾的神态虽然已经习惯了,但总觉得有点不大对劲,便把窗户纸捅了个小洞往里偷看。只见小妾化好了妆,穿戴齐整,在那摆设酒果,好像在祭祀什么。某公破门而人,询问她这是干什么。小妾很伤心地提着衣襟跪在地上说:“我本是某翰林的宠婢,翰林临死时,考虑夫人一定不能容纳我,怕她把我卖到妓院,就先把我打发走了。临别时,他切切私嘱道:“你改嫁,我不恨你,如果你嫁的是个好人家,我更感欣慰。只是到我的忌日时,你一定要在密室靓妆私祭我。如果有香烟围绕你,就是我的魂灵来了。”听了小妾的一番话,某公感叹道:“徐铉不负李后主,宋朝君主不定他的罪。我何必要阻止你呢!”小妾连忙道谢,某公也急着退出门去。某公走后,小妾拿着炷香,拜了两拜,泪水不知不觉滴落到祭祀器皿上。顷刻之间,香烟果然袅袅升起,围绕着小妾的脸颊转了三圈,然后渐渐蜿蜒绕到她的足下。
唐末诗人温庭筠在他的《达摩支曲》中有“捣麝成尘香不灭,拗莲作寸丝难绝”之句,说的就是这种心境。虽然琵琶别抱,已负旧恩,然而身在曹营心在汉,这不比那些同床异梦者要好吗?
再世续婚
《钮诱觚胜》:京城东部有一户人家生了个女儿,这女婴刚出世,便能说她多大了。忽然又说:“我是工部郎中郑濂的妇人,怎么在这里呢?我想回家了。”家人听了她的话,便让人寻找郑濂的住所,原来郑家离女婴家相距二里多路。女婴父亲虽然知道郑家在哪,但却严守秘密,没有告诉她。女婴刚能行走,就出门去找郑家,有时竟跑出巷外。她的父母常抱着她,防她走掉,而女婴坚决要去郑家,不得已,女婴父便来到郑家,向郑家说明情况,郑家遂派车轿来迎她。此时,女婴已经八岁了。
女孩来到郑家,毫不生疏,虽然郑家重堂邃室,但她熟路轻辙,直入内室,坐到床上,面朝南对众人说:“我的儿子和媳妇在哪里,还不快出来见我。”众人见她那样子,都偷偷地掩着口笑,不敢正眼看她。正好郑濂从外面进来,女孩站起身来说:“我与你分别已经很久了,难道你不认识我了?”于是,又指点自己的衣服放在哪,鞋放在哪。郑濂觉得这事太怪异,当天便把她打发回去了。然而听到这事的人都很惊讶,并互相传说。不久,皇宫内也都知道了。皇上召来郑濂询问,郑濂不敢隐瞒,一一禀报了实情。皇帝听后,竟命令他续再世之婚。
郑濂辞谢说:“感谢皇上盛恩,但我们年龄相差悬殊,况且我的儿子都生孙子了,居室称呼,恐有未顺。”皇上说:“天命难违,等她十三岁时,你们再完婚,谁说不合适!”
女孩到了十三岁,郑濂奉皇帝之命与她结了婚,两人伉俪如初。
其二
《宋史·烈女传》:王氏的妻子梁氏,是临川人。婚后不久,元兵就侵占了他们的家乡。一天晚上,梁氏与丈夫约定说:“我遇到元兵一定义不受辱,那样一来,就必死无疑。如果我死之后,你要再娶的话一定告祭我。”其后不久,夫妇同被元兵掠劫。千户官见梁氏姿容清秀,便强迫她顺从。梁氏骗他说:“我的丈夫就在身边,夫妻之情,有所不忍。请你让他离开这儿才行。”千户官信以为真,给了王氏一些抢来的金帛让他走了。临走时,还送给他一支箭,让他防备后面的军队。王氏大约走了十几里,千户官便来纠缠梁氏,梁氏见丈夫已经走远,就严加拒绝并骂道:“你这该杀的奴才,我与丈夫已山盟海誓,义不受辱。天地鬼神都要来惩罚你。此身宁肯死去,也不能让你得到。”说着,就与千户拼力搏斗,最后被元兵杀死。有与梁氏同时被抓,但后来逃脱的人,回去把这结局告诉了她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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