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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时也不是整只烧了,而是剁开,里头还加了不少胡萝卜和豆子,煮出来能有一大锅,兰斯尝了一口,兔肉丁入味极了,金黄色的外皮,咬开里头还嫩嫩的,吸满了汤汁,葱爆香气四溢。
要说厨娘在老爷那里学到最实用的手法,就是去腥了。因为平时吃的肉多是野味,腥膻味重,以前的烹饪方法要挂臭了来让肉变嫩不说,还非常粗暴地堆砌香料掩盖味道。
在老爷指导下,厨娘渐渐领悟了哪些香料配合起来只要使用适量的份,就能够完美去腥,且提味。
如此改良后的葱烧野兔,没有野兔独有的强烈的腥膻味,肉汁又细嫩有嚼劲,金黄色的肉丁与紫红色的胡萝卜、绿色的葱段,还非常符合中世纪的菜品审美,颜色鲜艳丰富。
厨娘切兔子时是连着骨头剁碎的有赖贸易队换回来的大量器物,老爷特意让人给厨娘打了新的刀具,特别好用。肉丁上还挂着一些残骨,竟然也都吸满了香味,把肉用舌头剔下来,还能吮一吮骨头,兔子的骨头很细,咬碎了都行,有的部位是脆骨,咬起来咯吱咯吱的味道更好了。里头的胡萝卜和豆子也浸满了汤汁,软软香香的。
厨娘看他俩嚼得又香又脆,都有些羡慕了,因为常年吃硬得要死、还掺了许多杂质的面包,大人的牙齿基本磨损都比较厉害,没小孩牙口那么好。
“你们肯定吃不完,剩下的我给你们收起来,要吃就来厨房拿。”厨娘和蔼地道,亚伦是她儿子不必说,兰斯呢,虽然他父亲是讨人厌了一点儿,但孩子非常讨人喜欢。
兰斯想了想,对亚伦道:“不如我们把兔肉分给城堡的人吧。”
亚伦正在啃着脆骨,抓了抓后脑勺:“我听你的呀……”兔肉很香没错,但兔子本来就是兰斯抓来的,老爷会送给他也是因为兰斯。
“兰斯,你为什么要分了?”厨娘养了几个小孩,哪个不是猪崽一样,一见着吃的就吸光。
“我们已经吃得差不多了,领主老爷每次也都会把菜分给所有人,婶婶,每次大宴会,您做的菜剩下的,都能分到奴隶那儿。”兰斯说道,“食物都是老爷指定的,但是,老爷种蔬菜的时候,手掂一掂就知道壶里的水还够浇几株。”
厨娘一下子愣住了。
她给老爷做菜做了这么久,也看过老爷种菜,一丝不差,但她竟然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难道是因为老爷种菜那一手展露得比较晚。
但不管怎么说,她觉得自己也太迟钝了。是啊,老爷手上的掌控能力分明精准到毫厘,但每次盯着她做菜,指定好的菜烧出来总会特别多。
城堡里的人觉得这是老爷的贵族习性,喜欢铺张、夸耀,看他举办的全糖宴知道了。但是,控制在让人都能吃饱,盘子里剩下一点儿,不就好了么?
再想想这其实很合理,因为平时老爷奖励也总是用食物,而非其他,就连做了糖,也要全村小孩发一点儿……城堡里的人平均体重是眼看着增长上去了,这不可能是单纯的炫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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