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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第2页)

在上次与研究所的一战中,兰森虽然赢了,但是元气大伤,他冲着那黑人摆摆手,示意他下去,他想起来了,今天要去接一批军火。

这批军火来自香港,虽然有些冒险,但是总比那些落井下石的北美军火商要好很多。

他起身换衣服,然后出了门,桌子上已经有人放上精致的早餐,兰森坐下来,吃了几口,拿起旁边的杯子,刚放到唇边便停下了。

牛奶!听说那个孩子最喜欢喝牛奶了,可是住了那么多天,好像一次都没见他喝过。

兰森颇有些自嘲的笑了笑,放下杯子,擦了擦手,起身说道:“今天跟香港约定的是什么时间”

一旁的黑人手下抬手看了看腕表,恭敬的说道:“午后两点”

午后两点,逢魔时刻。

兰森若有所思的整理一下领口,问道:“研究所那边有什么动静吗?”

“暂时没有动静,但是看着现在态度应该是没有得到他们上级的增援”

兰森点点头,站在窗外暗叹一声,纽约的天空没有长岛的蓝,他突然想念长岛的郁金香花园了。

站了许久,窗外的天空依然没有放晴的意思,阴霾的令人心悸。

兰森摇了摇头,转身 步入走廊,在走廊最尽头的一间屋子前停下,想老电影里的绅士一样整理一下衣衫,然后推门进去。

屋里很暗,几乎分不清这是白天,光让厚重的窗帘遮住,只点着一盏小灯,墙壁的中间挂着金写忆的画像。

兰森每天都要抽出一点时间来这个屋子里待一会儿,像是一种心灵的寄托。

他望着画像许久,目光停在画像四周的褶皱处,轻笑着回想那天那个孩子攥着画,威胁他放了自己,那样明明怕的浑身发抖,也要挺直了小身板的样子。

他伸手想摸摸他留下来的痕迹,可是触摸到的只是冰凉的玻璃,手停在半空无法前进。也不舍得收回来,过了好久才攥了攥拳,放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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