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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吻的后遗症就是,桑晓晓知道和傅元宝一起坐上回首都的车,中间这么长时间都没有任何的亲密行为。傅元宝的脑袋一想靠过去,就会被桑晓晓强力推开。
出了傅家的门,桑晓晓总算敢正大光明指责傅元宝。她是真的要气死,指着自己唇上一点印子:“我这辈子第一次知道嘴唇上还能有淤青。你看看你干的好事。真的是属蛇,拿牙齿扎了个洞是么?”
傅元宝没料到桑晓晓那么嫩,稍过了些,唇上就有了个淤青的小点。到现在没退下去。他内心有点莫名其妙的小骄傲,但又不好在面上明说,只能顺着桑晓晓:“我的错。下次绝对不会那么用力。”
虚心接受,屡教不打算改。
是他给桑晓晓的标记,怎么能改。
傅元宝内心不仅不打算改,还试图蛊惑桑晓晓:“你也可以给我来一点淤青。”
桑晓晓冷哼:“我看你是想回到首都的第一天就去跪搓衣板。”
傅元宝轻笑一声。搓衣板什么时候都可以给他。他完全不在意。只要有些事情还可以再来第二次、第三次或者无数次,最好每天两次,那他跪得心甘情愿。
远离阳城,远离长辈,有些小心思不断冒泡,傅元宝当然是趁桑晓晓不注意偷袭了一次。惹得桑晓晓再次用娇气的嗓音想要辱骂他,又被他害得呜咽含在嘴里。
傅元宝烫着耳廓,心满意足。桑晓晓面红耳赤,愤愤:“你再这样,就给我滚出去睡。不准回家!”
傅元宝再次虚心认错:“怪我想着接下来日子是确认了关系再住一起,忍不住。我下次不会这么冲动。”
反正依旧是没打算改正。
到了首都,桑晓晓刚放下行李,把一切丢给傅元宝收拾,直接冲到了编辑部。她根本不想再看这个狗男人,生怕这个狗男人一时想不开,再次忍不住冲动一下。
吻出淤青,是人能干出的事情吗?
桑晓晓气得都不想投稿《先生先生》。只是对于桑晓晓来说,这篇文章意义不一样。她最终还是打算把这篇文章登稿发出去。
现在报纸和杂志等媒体还没有几十年之后那么紧跟时事且容易挖掘人的过往。但当人名气到了一定程度,他的所有的信息消息都不再是秘密。
尤其像是傅元宝这种身份的人。他原先只是在阳城做生意,商业上的敌人最多也就是在阳城。现在到了首都做生意,光饮料厂这边的竞争对手就有几十家。没有人能够确保这几十家人商业对手,会和他友善牵手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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