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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2页)

递给她的是一管口红,色号999,在他们这个年龄段,很流行送给女朋友。

迟雾看了一眼,便把口红放在一旁的台面上,想了个不算太明显的措辞:“我男朋友送过了。”

一是表明自己已经处于恋爱阶段,二是用这个借口,意思只是我有了,不需要第二个,而不是看出来什么隐晦的含义。

林池皮肤很白,发型烫过,穿运动白t,在学校里算是招人喜欢的一个形象。

迟雾把话说出口后,不出意外的,林池面上有那么一瞬间的失望。

他偏过头看一眼自己认真挑选的礼物,没怎么犹豫,随即不按常理出牌的,打出一记直球:“是你的话,有男朋友也没事,早晚会分手,这个年龄段的感情基本都走不到头,我身边有些没你优秀的女生,也已经换了好几个男朋友了,就算”

话没说完,林池就被人从身后踹了一脚。

“你他妈搁这撬谁墙角呢。”

谈屹臣刚睡醒,顶着有点凌乱的鸡窝头站在那,面上不爽,从头到脚都冒着打算要收拾人的劲了。

作者有话说:

(如果是xxx的话,句型源于动漫??具体忘了)

? 47、047

踹过来的一脚很突然, 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林池被踹得失去平衡点,跪在草地上, 又立马爬起来,下意识转过头看踹他的人是谁。

见身后的人是谈屹臣, 林池一肚子的火气又变成怨气, 脑子转不过来弯:“你踹我干什么?”

“你说呢。”谈屹臣眼神透着股恹,嗓音也淡:“自己理理, 刚才都说了哪些话?”

林池一脸迟疑:“我和迟雾说话, 跟你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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