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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迷失之地】的变故(第1页)

<div class="tt-title">第18章 【迷失之地】的变故

老管家身躯僵硬,而一动不敢动。

而楚歌终于是发问,淡淡的启唇问道:

“来给我讲一讲林家,我之前走的时候,还不知道有着一号人物的存在,怎么就成地头蛇了?迷失之地这一个贫瘠之地,什么时候塞入到了这么一个大神了。”

老管家颤抖着,却丝毫的不敢忤逆楚歌意志颤抖道:

“大人,您肯定是太久没有回到了迷失之地,迷失之地在九年前就开始变天了,我家老爷本是灯塔的前十的大富豪,在九年前从灯塔庇护所,举家迁移到了迷失之地。

将他的全部的家产,丝毫不剩的都投入到了迷失之地的建设中,修设了基础设施,建设了医院、学校、水利,让迷失之地的弃民也过上了现代化的日子。

而后来,我家老爷便是联合几个从其他的庇护所前来的富豪们,在迷失之地的中心,建立出一片现代化的都市,这便是迷失市。

也被称之为——【迷失之城】。”

楚歌讥笑,抬了抬眼皮。

“迷失之地”之所以被称之为迷失之地,就是因为常年的被迷雾与漫天的大雪笼罩,而行人前往便会迷失在其中。

这一片地界,在千年之前便是如此的生存条件恶劣,凡是有钱一点的,都是想方设法搬离这一片鸟不拉屎的地界。

纷纷逃离——

而留下的,是去无可去,没有任何的庇护所收留的穷人,于是仍旧在迷失之地中生存的人,有了一个新的称呼——【弃民】。

被上天所遗弃的臣民。

而楚歌与他的妹妹,便是真正的弃民,生活在迷失之地弃民聚集地之一的思君镇。

思君镇周围,甚至于连一个小诊所都没有。

也正是如此,当年妹妹重病,楚歌才不得不“卖”掉了自己,去换取自己的妹妹的一线生机。

一别就是十年——

可这一片弃民密布的迷失之地,这一片被大雾与浩雪侵袭的险恶之地,为何会引来林家老爷子的大力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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