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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多好啊,正直诚信。这种人多好打交道啊,纪迎春竟然舍军人而就文人。纪迎夏摇头,就她那点小聪明,早晚被人吃的骨头不剩。
而且,她还听说,纪迎春未婚夫是为了救战友,才断腿的,这就充分说明,这人的责任心很重。
如果纪迎春嫁给他,即使那人不喜她,也不会不管她的,而且那家家庭条件据说不错,纪迎夏不知道怎么样才能算不错,但,她想她大伯既然早早的给纪迎春订了那家人,想必这个不错,应该很有分量吧。
而现在,纪迎春竟然把人给得罪了。
纪迎夏不相信,纪迎春在村里整的事情,那家人会没听说,两个村子离的不远,他们会知道也不稀奇。所以纪迎夏就不知道了,纪迎春把自己弄得这个地步,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就即使要退婚,也不必这样轰轰烈烈吧?
还自以为站在道德制高点似得,让她替嫁!
难道,她替嫁了,就能摆脱她爱慕虚荣的品质?
像她这种订了婚,又跟别人卿卿我我的,在纪迎夏看来,就是红杏出墙,就是品行不端!这比爱慕虚荣都要令纪迎夏厌恶,一个女人你可以爱慕虚荣,可以贪权好势,但你不能不贞。
纪迎春不想嫁给那个瘸了腿的未婚夫,纪迎夏觉得没什么,因为那人毕竟腿瘸了,小姑娘嘛,总爱美。但,起码你要把婚事解决了再找下家吧!你这边的婚事还没解决,那边就跟别人好上了,还弄得人尽皆知,这不是给自己身上抹黑嘛!
所以,纪迎夏觉得纪迎春蠢。大伯母更蠢,她不蠢,她怎么教出这么个女儿来?
“我拿点就行了,余下的给奶留点!”大堂嫂笑着道。
纪迎夏点点头,大堂嫂孝顺奶,她很满意。半斤糖果虽然不多,每天吃两颗,也够吃很久了。现在家家不富裕,谁也不会把糖当饭吃的。她记得,上辈子她一个旁支亲戚家的孩子,就喜好吃糖,一天能吃一斤糖,那架势可真真当饭吃。现在条件不允许,即使小石头想拿糖当饭吃,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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