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赴这样说着,一边用戴了手套的手重新把眼镜戴上,一边慢悠悠朝着他们那边走了过去。变异植物的藤蔓缠在了他的双腿上,这才让他笨重的身体变得轻盈起来。
欢刀也认出了他们,她淡淡的瞥了他一眼,随即歪着头往车里看。他们的车里有不少人,一辆车挤了七八个人。这样的残酷天气,这样的大雪,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过来的。
一个女人看到欢刀,下意识隔着窗户打了个招呼。因为天气太冷了,她的脸被窗户上的雾气挡住了,让她整张脸看起来有点奇怪。不过这并不能阻止欢刀对她进行识别,因为欢刀是高等位面制造出来的致命武器,就算是黑夜也无法阻挡她的正常视野。
欢刀盯着她看了半天,学着领地里的那些居民,十分笨拙的抬了抬手,算是跟对方打了招呼。
女人见状表情十分欢喜,她是个热情的性格,加上知道欢刀是基因战士。因为外面天寒地冻的,欢刀只穿了个大衣,一点也惧怕外面的寒冷。女人有心想要与欢刀拉近距离,加上她们都是女人的这一点,就算欢刀一直冰冷着一张脸,女人也觉得她要比男人更亲切。
女人犹豫了一下,裹着厚重的衣服下了车。在林赴与那个大叔说话的时候,女人笑着朝着欢刀那边走了过去。“你好,我,我叫杨肖芯,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
欢刀眨了眨眼睛,随即开口道:“我叫林欢刀。”
本来她是没有姓氏的,不过她发现了,这里的人都有姓氏。她想着领主大人姓林,还把她当成小孩在照顾,那么她算是领主的孩子,那她就跟着领主姓林好了。
杨肖芯:“啊,林欢刀?真是个特别的名字,带了一点肃杀的气息。这样看来,你应该是个很厉害的基因战士吧?”
欢刀想到林赴之前嘱咐过她的话,对外她要说他们都是基因战士来着。欢刀觉得她要比基因战士厉害多了,所以听到对方这话立刻点了点头。
她是一点也不知道什么是谦虚,一脸理所当然的说道:“是的,除了领主,我是最强的。”
杨肖芯闻言噗嗤一声笑了起来,本来她还觉得这个人有点可怕。如今跟对方聊了两句之后,突然发现对方还挺有意思的。
第79章
因为半路上遇见了熟人, 熟人的汽车还抛锚了,林赴和欢刀就没有继续走,而是把他们先送回了基地。在林赴把他们送回基地时, 路上还遇见了很早很早之前, 那个受了重伤在领地修养的男人。
这个受了重伤的男人, 是当初林赴领地刚刚建立, 领地里只有几个人时来的。对方当时身受重伤, 也没有问领地的情况, 就给了晶核住了下来。后来养了几天的伤之后, 对方又行色匆匆的走了。
1984年,中国民营企业元年。 这一年,海尔张总临危受命,接下了青岛电冰箱总厂的烂摊子; 这一年,TCL李总在一个简陋的农机仓库,生产者录音磁带; 这一年,万科王总准备用自己卖玉米赚到的钱,成立一家公司; 同样是在这一年,重生后的李卫东蹲在车间的门口,琢磨着发财大计……...
陈三石穿越到王朝末年的乱世,幸好有爆肝系统傍身。他本想打猎挣钱,有朝一日去武馆学两手拳脚,当个普普通通的富家翁。奈何天不遂人愿,官员横征暴敛,武馆欺凌百姓,他为活命不得不参军入伍,成为一名弓箭手。从【箭术(入门)】,爆肝到【开万石弓,凡出之箭不可躲避】,百里之外取敌将首级!从【兵卒基础枪法】,爆肝到【镇国龙枪,越战越勇】,横枪立马,一人喝退百万敌军!多年后,陈三石南征北战,已然天下无敌,座下更有二十万铁骑。看着手下诸将披在自己身上的黄袍,他相当无奈:“你们……你们真是害苦了朕呐!”...
16年我离开十五军转业到地方当了一名稽查队长。18年夏天,我死党(胖子)手贱,顺了一古董——雷神像回来。谁知里面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在寻宝的过程中,胖子在雷神殿被时空门送到了明朝。等我破解时空门,来到明朝时,胖子已经深陷后金大营。我去缅甸招旧部,夜袭后金大营把胖子救了回来。谁知他被后金的萨满巫师下了蛊毒。现代医学毫......
林宇穿越了,成了大族豪门的嫡长子,有美貌丫鬟随侍身旁,予取予求,有家族产业等着继承,身份尊贵。正当他准备安心接受这一命运,快快乐乐享福之时,却发现这个世界并不简单。这个世界表面上由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掌控一切,安宁祥和。实际上各种妖魔鬼怪潜藏在暗处,伺机作乱,唯有不为人知的超凡修行者才能和它们对抗。凡人如蝼蚁,武者,不过是个头大点的蝼蚁。甚至连知道真相的资格都没有,一辈子活在朝廷官府编制的谎言中。这是个属于妖魔鬼怪和超凡修行者的世界。习武没前途,然而……他有武学修改器。强化、推演、融合,即便最不入流的武学也能修改成屠龙之术。“妖魔鬼怪算什么,神我也不怕,统统一拳打爆!”(习武没前途,除非有挂……这是一个开挂武者对抗超凡力量的故事。)...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 故事一登场就死于非命的杜羽,为了争取更好的投胎位置而替传说管理局打工,他的职责是回到各个偏离的传说中将剧情拉回正轨。 没想到身为一个凡人的杜羽,第一次接到的任务就是超甲级难度的“羿射九日”。 这一次的传说中大羿只是一介凡人,而杜羽身为一个凡人,要怎么帮另一个凡人射下九个太阳呢……...
【攻穿书】 三年前,穆云之好心救了一个人。 那个人身上脸上都脏得像个乞丐,双眼却满是真诚,喜欢盯着他看。 穆云之心中欢喜,收他为徒。 三年后,他的小乞丐徒弟去找敌人单挑,然后被宰。...